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在安徽省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