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方出租、发包的厂房、场所、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安全生产条件和防火等级;持有有效的相关证照。出租、发包时,应将其使用性质、安全状况和防火要求明确告知承租、承包方,并提出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的建议。
2、 甲方负责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原材料、机械设备、工作场地或交通设备、设施等物资(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
3、 甲方应当告知乙方,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设施、能源介质可能对其作业造成的影响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