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总包部各部门的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本部门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包括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并负责向总包部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六条总包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各部门的档案资料并整理归档。
第七条工程基础资料、初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图、设计变更由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部门配合,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八条施工招标过程文件、施工合同、协议书、费用控制文件、竣工预结算书等,由经营计划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部门配合,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九条设备及材料采购过程文件、合同、技术文件,合同执行过程往来文件(函),设备的装箱单,合格证,说明书,总装图,设备、材料验收报告,安装调试记录等由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部门配合,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十条进度、网络计划、项目管理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工程联系单、材料代用单、工程例会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工程过程管理文件、工程监理文件、现场签证单、工程验收资料、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等由工程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部门配合,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