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质量工作职责
在施工中,坚持“高起点,严要求,创精品”的质量管理原则,实行经济质量责任制,严格考核制度,奖罚分明,实行物质和精神双重奖罚,推行优质优价、劣质重罚的政策,将经济效益、文明建设与质量挂钩。明确各级管理、检验、试验、技术、操作人员的质量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质量职责,明确施工全过程中的质量监控环节及质量监控点,制定具体监控措施,明确执行者和检验者的责任,用工序质量保证项目质量,以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1、项目经理职责
1.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的检查和监督,认真履行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责任书,兑现承诺,保证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
1.2贯彻实施公司质量、环境与安康管理目标,建立质量、环境与安全保证体系。确定质量、环境与安全管理目标,对所承建工程项目负全面责任。
1.3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环境与安康管理体系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项目质量检查、评审和改进,行使质量否决权。
1.4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负责落实项目的开工、竣工、交付和回访等有关事宜。强化项目管理的工期、质量、环境与安康管理和成本控制。加强合同、信息和现场的管理,做好内、外部关系协调,满足业主期望,满足质量、环境与安康管理的承诺。
1.5优化配置进入项目的人员、资金、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统筹部署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证均衡生产,做到文明施工。组织项目质量、环境与安康管理成本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降低不可承受风险的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6组织项目成本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7负责工程分包方的管理,对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环境与安康管理负总包方责任。审核批准当地合格材料供应商名单,减少质量、环境与安康风险。
1.8制定、实施具有质量否决权的经济责任制。监督本项目岗位技能组织开展内部和外部劳务人员岗位培训和现场培训,并考核和评价其工作,确保满足质量、环境与安康管理体系目标要求。
1.9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抓好竣工决算、竣工资料和回访保修工作。
1.10制定和组织实施质量、环境与安康管理体系中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的应急效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纠正、改进和处理,向公司主管部门反馈管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