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适用范围
2.1.本指引适用于按《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万科集团所有在建工程(自开工至交付完成)项目,包括全资项目以及非全资但万科负责经营管理的项目。
2.2.各一线公司应根据本指引制定本公司实测实量执行细则,明确:施工单位应按分户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所有实测区进行100%实测实量并建立分户/分层实测档案;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实测数据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复测;项目部及工程部专职质量工程师对监理公司复测数据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复测;一线公司应将经监理及公司相关部门复测后的实测数据作为对施工单位付款及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区域及集团进行实测实量时应对一线公司实测数据进行检查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