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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项目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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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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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安全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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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项目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3 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综合管理部专人执行。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①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②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③在完好的储藏条件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项目的开发、实施,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①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②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③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④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