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xxx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为xxx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第三条 公司专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分公司专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
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根据项目的施工阶段,配备一定数量和相应专业的专职工程质量检查员,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下的项目至少应配备1名专职质量检查员; 建筑面积在10000m2~20000 m2的项目应配备至少2名专职质量检查员; 建筑面积在20000m2~50000 m2的项目应配备至少3名专职质量检查员;建筑面积在50000m2以上的项目至少应配备4名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应专业配套。
第五条 公司项目管理部质量管理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质量奖罚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二)监督检查本企业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在项目部的执行情况,及时纠
正失职行为。
(三)严格贯彻执行并依据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各项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
法规验收规范、规程、规定等,对本企业所属施工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总部直营项目每月组织一次检查;京津地区工程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及综合考评;对外埠工程项目视地域情况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及考评。检查考评执行附则中《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检查评分表》。
(四)负责组织开展各种质量教育活动,提高全员质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