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质量组织保证
质量组织保证分为两级保证组织,一级为公司总部各职能部室,由公司总部质量部专职检查人员到工地检查,传达公司的质量文件、精神和要求,来工地进行专项施工指导;或在质量控制的难点和关键点找公司总部的对应部门来指导工作。另一级组织为项目经理部,本工程的主要质量控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由项目部完成,项目部设置质量部,专门负责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日常工作,在总工的直接领导下工作,质量部至少配备1名质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现质量问题有权命令工程停工,质量工程师必须具有合格的资质证书。
建立由项目经理领导,项目总工程师、部门经理、质量负责人、专业工长中间控制,专职质检员检查的三级管理系统,形成由项目经理到各施工方、各专业公司的质量管理网络。制定科学的组织保证体系,并明确各岗位职责。同时认真自觉地接受业主、监理单位、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和社会各界对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检查。通过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协调运作,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全面、全方位控制工程施工全过程,严格控制每一个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