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管理手册的批准、发放、评审、更改和管理予以规定,使管理手册处于受控状态。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手册的管理。
3.管理要求
3.1 管理手册的编制、批准和发放
3.1.1 管理手册由体系办负责组织编制,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布实施。
3.1.2 管理手册发放至公司高管、管理者代表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体系覆盖的施工范围。
3.1.3 管理手册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种版本,受控版本提供给内部管理和认证方现场审核使用;非受控版本供投标和客户需要使用。
3.1.4 受控管理手册按文件控制程序要求发放。
3.1.5 受控管理手册由持有者妥善保管,不得外借、涂改和复印。
3.1.6 非受控管理手册向客户或外单位发放或借用时,必须经管理者代表批准,由体系办登记发放。
3.2 管理手册的评审和更新
3.2.1 管理手册评审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当管理手册编制的依据或内部机构或机构职能发生重大变化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评审和更新。
3.2.2 管理手册修改、更新由管理者代表主持,体系办负责,填报“文件更改申请表”,必要时由相关部门会签;修改后的管理手册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修改情况登记在管理手册修改记录上。
3.2.3 管理手册的版本号由英文大写字母A、B、C …… 顺序排列,修改号由数字0,1,2顺序排列,采用二部分组成以“版次”形式表示。
3.3 本管理手册解释权属体系办,体系办负责对管理手册进行控制,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