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市相关标准和企业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工程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施工期间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定安全领导组织框架图,明确各自的责职。
二、由项目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二次的项目安全大检查。
1、检查时间:每月10日、25日前后进行(对施工用电、消防安全、大型机械设备,必要时应不定期的检查)。
2、检查内容:对照标准和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内容。进行检查,查问题、查隐患,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人员,限期整改。
3、参加人员: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各工种负责人等。
三、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组织各专业工长、质安员开班前后,总结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本周生产任何情况,提出对安全工作的要求。
四、各专业工长、质安员、机械管理员、电工负责人根据各自所管理安全工作的职责范围,每天应巡回检查一次工地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班组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用电和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等,以及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问题,落实人员及时整改,并将有关检查情况向项目经理报告并作好有关记录。
五、各专业工长督促和协助所管辖的班组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组织他们学习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知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