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项目部质量管理专责工作职责
(1)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对现场 质量管理的组织、监督和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基建 质量管理制度在工程中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协助项目经理编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标准工艺推广应用策划》和《项目创优规划》等策划文件;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策划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3)审批设计单位编制的《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监理项目部编制的《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和施工项目部编制的《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竣工验收阶段配合审查监理单位上报的《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4)审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审批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及《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5)编制下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组织开展施工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6)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编制项目应急处理方案,协助建立项目应急处置体系,督促监理和施工项目部开展应急演练;
(7)参加安委会,组织落实安委会会议决定,监督监理闭环管理情况;
(8)贯彻执行质量检查制度,加强日常质量巡视,组织 质量例行检查活动,跟踪检查监理对质量隐患闭环整改情况,参加定期或随机的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质量检查和竞赛活动;
(9)配合项目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负责项目建设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信息的上报、传递和发布;
(11)审批施工单位分包申请,监督分包招标,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12)参加工程验收和启动试运行,参加项目达标投产自检、复检和创优等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完成闭环整改。
(13)负责项目部质量相关来往文件的收发、整理工作;根据档案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档案归档目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完成对档案文件的汇总、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