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域内的一般 、较大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指导市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凡涉及跨本市行政区域的,或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为做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