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带移动工作台单头开榫机上去除危险和限制风险的要求和/或措施。
本 标准适用于切削实木、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和有塑料贴面或贴边材料的机床。
本标准包括与该机床有关的所有危险,详见第4章。
本标准不适用下列机床:
a) 仅用圆锯开榫;
b) 任一刀轴的设计转速超过6000r/min;
c) 移动工作台进给的平均直线速度超过25±5% m/min;
d) 用于开榫的联合机(见EN940:1997);
e) 垂直铣刀轴上装有开榫装置(见GB20007—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