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生产企业的选址与整体布局、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静电、防噪声、防高温、通风、电气装置、储运、三废处理、防护用品,以及保证涂料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涂料生产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设计,以及现有涂料生产企业的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及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境内从事溶剂型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粉末涂料等不同类型的涂料生产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涂料和非危险化学品涂料的生产企业)。树脂、油墨、胶粘剂生产企业亦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