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 理优良工地考评(以下简称“考评”)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考评一次,
时间安排在第三季度。考评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完)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交通、水利、能源、园林等专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