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监督内容:
1、是否有施工许可证和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经理与中标书是否一致。
2、是否建立了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3、是否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4、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5、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地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设备拆装、大型设备吊装及其它特殊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施工。
6、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7、是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对地下管线和相邻建、构筑物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