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足消防设施。根据规定,现场每100平方米临时房屋配置2只灭火器;现场临房超过1200平方米,需配备消防专用积水池和黄沙池;木工房、库房等每25平方米配备一只灭火器,灭火器应挂在明显、易取、安全的地方。在灭火器箱顶表面应注明消防责任人。
2、砂、碎石必须存放在预先施工好的砖砌墙池内,并有用于遮盖的材料;此外,在钢筋存放地设立断面0.3×0.3平方米的素混凝土梁,间距为2m,用于存放钢筋时作支垫用;水泥库房要有隔离、防潮措施。
3、临时房屋搭设除满足其功能外,必须符合抗台风要求,要求在地面设置地锚,台风来临前采取钢丝绳拉紧。
4、准备区内各类材料、半成品、机具等要分别规划堆放区域,堆码整齐,存放统一,并进行规范的标识和正确的危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