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层高度超过4m或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和拆除钢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并设专人维持安全,防止伤及行人。
(2)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3)现浇整体式的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楼板及其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下层楼板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才能上料具。料具要分散堆放,不得过分集中。
2)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要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可进行。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能拆除,同是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