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活动地板面层应包括标准地板、异形地板和地板附件(即支架和横梁组件),其规格、型号应由设计人确定,采购配套系列合格产品。
2.1.2活动地板应以特制的平压刨花板为基材,表面饰以装饰板和底层用镀锌钢板经粘结胶合组成的板块,应平整、坚实、并具有耐磨、防潮、阻燃、耐污染,耐老化和导静电特点,其技术性能与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见图7-4。
2.1.3环氧树脂胶、滑石粉、泡沫塑料条、木条、橡胶条、铝型材和角铁、铝型角铁等材质,要符合要求。
2.1.4主要机具:水平仪、铁制水平尺、铁制方尺、2~3m靠尺板、墨斗(或粉线包)、小线、线坠、笤帚、盒尺、钢尺、钉子、铁丝、红铅笔、油刷、开刀、吸盘、手推车、铁簸箕、小铁锤、合金钢扁錾子、裁改板面用的圆盘锯、无齿锯、木工用截料锯、刀锯、手刨、斧子、磅秤、钢丝钳子、小水桶、棉丝、小方锹、螺丝扳手。
2.2作业条件:
2.2.1在铺设活动地板面层时,应待室内各项工程完工和超过地板承载力的设备进入房间预定位置以及相邻房间内部也全部完工后,方可进行,不得交叉施工。
2.2.2铺设活动地板面层的基层已做完,一般是水泥地面或现制水磨石地面等。
2.2.3墙面+50cm水平标高线已弹好,门框已安装完。并在四周墙面上弹出面层标高水平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