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
1.司机须经体格检查和专门培训,了解机械的性能和构造,熟悉操作方法和保养规则,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操作。禁止酒后或精神情绪不正常的司机以及非驾驶人员操作。
2.数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应保持一定距离:前后相距8米,左、右相距1.5米以上。
3.通过桥梁时,要注意桥梁标志的负重能力。对无标志的桥梁,应与在关部门联系,确认能承受该机重量后,方可通过。过桥梁时要用一档速度行驶。
4.涉水过河前,应先探明水深和河底状况,在确认可以通过后,处理好在关孔塞,以低速档行驶。
5.行驶时,操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上、下,不得在驾驶座以外的任何部位,不准与地面人员传递物件。
6.行驶或作业时,驾驶人员应经常注意观察四周有无障碍。后退时,须先视车后,确认无人和其它障碍时,方可起步。
7.夜间工作时,前后灯须齐全完好。工作场地应有良好的照明。
8.机械运转时(指绳索式),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滑轮、绞盘等转动部位。
9.在加注燃油或检查油面时,禁止吸烟或用明火照明。
10.横过铁路或通过公路叉道时,应注意火车、汽车和行人来往,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1.牵引其它机械设备时,钢丝绳必须牢固,连接可靠,并派专人指挥。起步时,必须鸣号低速慢行,待钢丝绳拉紧后,方可逐渐加大油门行驶。指挥人和其它人员必须注意安全,以免钢丝绳拉断伤人。在坡道及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