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5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多台机械开挖,推土机间距应大于10米,并按规定放坡。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下,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10KV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水平距离不小于2m。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0、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采胜仗工挖掘。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必须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在机械回转半每项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超守。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栏,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钢板,或浇捣砼加固。
16、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7、基坑开挖前,表面措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