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滑不应小于l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l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