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满水试验
(1) 夜间作业应设充足的照明。
(2) 向池内注水期间和蓄水后,严禁擅自下水。
(3) 向下水道、河道或明渠内排水应先向主管单位申报,经同意后方可排放。
(4) 放水应安设排水管道或沟渠,将放出的水引入邻近排水管道或渠道,不得随意漫流。
(5) 满水试验过程中,应对池壁预应力钢筋采取保护措施,严禁用尖硬物、重物撞击钢丝。
(6) 水池满水试验的池壁周围应划定作业区,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7) 满水试验完成后应及时放水,并按照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放水速度和分次放水的水位标高进行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