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
2. 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4.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5. 作业人员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