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应按《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3、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5、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措施。
6、脚手架底座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7、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8、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9、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规范的规定进行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