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包括: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要应的岗位责任。
造价员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持调出手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