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种设备的基本概念和类别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新修订)的规定:
1.什么是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共八大类,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特种设备依据其主要工作特点,分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和机电类特种设备。
A.承压类特种设备:是指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或管状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
B.机电类特种设备:是指必须由电力牵引或驱动的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