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预案、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员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