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1、为了预防外架坍塌,保障施工安全,所有外架的施工方案,在工程施工前必须经工程局(较大工程)或公司进行审核审批。对落地式脚手架达到或超过50米、悬挑式脚手架达到或超过20米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后方可进行审核审批。同时,要绘制有效的施工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2011的规定
2、用于架子搭设的材料构配件,如架管、扣件、安全网、脚手板、钢丝绳、型钢、用做吊环或锚环的圆钢、电动葫芦等必须送检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计算时其参数以送检数据为准。
3、架子搭设前,项目必须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由方案编制人员编写,内容要求以图为主、表格为辅,加上简单易懂的文字说明。各级交底组织人员必须请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参加,交底完毕、交底双方均须在交底单上签字,交底单由专职安全员保存。
4、架子搭设由施工员组织、专业架子工操作,专业架子工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证,方可作业。
5、外架使用过程中,管理外架的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对外架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禁止随意改动外架、拆除附属设施等不安全的行为。
6、外架拆除前,由外架方案编制人向负责外架拆除的施工员、作业班组进行外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外架拆除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作业人员按方案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