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管理所采集记录的各项数据应用于本省施工现场人员权益保障和建筑市场监管,作为施工现场人员工资发放、建筑工伤保险参保、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劳资纠纷处理、分包企业业绩认定、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履职及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认定的重要依据。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名制实施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实名制管理实施的具体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对实名制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