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第6.3.3.2.2条: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2.《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合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第3.0.20条:从事可能飞溅渣屑的机械设备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第3.0.16条:需要接地的电器金属外壳、框架必须可靠接地。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第5.1.1条: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