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A、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B、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