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防护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的所有洞口,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
(2)基坑出入口及转角处、挖孔桩口、通道口等,除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与安全标识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洞口竖向防护应采用钢管搭设,其材料及搭设要求应符合临边防护之规定。
(4)洞口水平防护中盖板应采用竹笆、木模板,龙骨应采用木枋、钢管、定型钢筋网片或其他刚度满足要求的可靠构件。
(5)洞口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6)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边长为2.5cm~25cm的孔洞,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