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
1、认真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和《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标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负责项目劳动保护工作,建立项目工会支会、班组三级劳动保护网络。特制定工会,项目工会支会、班组(作业队)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职责。
3、负责制定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做到每季对项目进行检查制度,半年有总结。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劳动保护教育,提高群体安全意识和职工自检、自改、自防能力。督促有关部门及广大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5、监督检查企业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做出相应决议。督促企业行政按照 国家规定发放劳保用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切实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6、督促和协助行政部门在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同时,落实安全责任制,并把执行安全责任制情况作为年终评比、计酬的重要条件。
7、经常组织检查劳动保护设施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违章指挥和强行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代表职工向企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停产整改的建议,如无效,即应支持职工停止操作,撤离危险现场。
9、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行政部门查清事故发生原因。有权代表职工和家属对事故责任人提出控告,对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或法律责任。
目录
分公司劳动保护监督小组名单
分公司劳动保护监督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网络图
分公司劳动保护监督计划
月度劳动保护检查情况记录表(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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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宿舍防火守则
炊事员防火守则
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网络
项目部职工自我救护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