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前应接受的培训
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岗前培训,掌握一定的技术技能,提高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法律法规意识,以适应相应的工作岗位的需要。
(1)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技能培训要求各不相同。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可以使务工者掌握一定的操作技能,满足相应岗位的基本要求。
(2)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常识培训。培训内容有建筑施工安全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施工质量基本知识等。通过培训,使务工人员了解施工现场主要工种和辅助工种的工作关系,熟悉本工种有关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高质量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3)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务工人员需要具备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如《劳动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了解这些法律法规能够增强务工者遵纪守法和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4)职业道德和城市生活常识培训。这方面培训的内容包括城市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城市生活常识等。培训的目的是为增强务工者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公民道德意识,树立建设城市、爱护城市、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社会风尚。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两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材料和工具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非电气和机械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人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