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包括落地式双排脚手架、外防护棚、安全通道等措施项目,适用于建筑、装饰等工程中的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搭设、拆除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脚手架相关标准以及“项目所在地相关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标准”的规定,架体搭设应编制、验收等应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要求。
(2)脚手架搭设前应当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的规定进行计算验算,根据验算结果进行方案编制。
(3)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
(4)本标准仅适用于高度为24米以下的脚手架搭设工程。
落地式外脚手架基础必须垫平夯实,在基础上沿外脚手架长度方向应设置垫板,垫板材质可采用木脚手板或槽钢等,脚手架基础应釆取有组织排水,四周设置排水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