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承担运输、爆破、吊装、电焊、气割(焊)以及大型、特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法令、法规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进行高处作业或其它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4.2 施工爆破作业应根据工程要求、地形条件、工程量大小和施工机械等爆破作业条件,合理选用爆破方法并报监理人批准。进行洞挖爆破作业要做好爆破设计,每次循环作业后对爆破情况进行检查,装药前召开班前分工会,爆破后检查分析会。根据地质变化情况和爆破效果及时调整钻爆参数。严格按设计要求装药和分段,确保良好的爆破效果。
加强安全检查和排险工作,每次循环爆破后钻爆前和装药前均分别对顶拱和作业面进行检查并将松动的岩块危石撬除。
4.3 爆破作业应指定专人或专业队伍负责,参加爆破工作的管理、质检、运输、贮存、保管、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训练,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经地方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合格证并持证上岗。
4.4 开挖作业应自上而下进行,对必须交叉作业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或上、下层同时进行开挖及支护等作业,应保证前后安全距离,严禁在同一断面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并事先报监理人批准。
4.5 在不良地质地段开挖时,应在地质预报基础上,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其中应遵守下列原则:
对危岩进行预加固处理。
本着“超前锚固、短进尺、微循环、弱爆破、少扰动、强支护、勤检测”的原则施工。
加强安全检查、围岩变形监测与分析,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6 钻爆作业必须采用湿钻法,每次放炮后必须进行通风喷雾、洒水、工人佩带防尘面罩。
4.7 洞室、廊道、防浪墙等构筑物混凝土浇筑作业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安装和拆卸模板必须站在牢靠的立足点上,不得站在被安装或被拆卸的模板或支撑构件上作业。
吊装模板所使用的吊具以及悬空作业所用索具、支架、吊蓝、平台、塔架等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必须在施工平台、浇筑仓面等边沿部位堆放模板、支架等材料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也不得影响作业面的交通。
4.8 对施工人员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部位,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安全作业平台、安全护栏等安全设施,并张挂安全防护网。
4.9 对必须采用两台以上设备进行抬吊作业,或多台设备在近距离作业,或施工人员必须从上层作业区下穿行,或其他可能发生不安全因素的临时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岗或流动安全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