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现场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是施工现场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1)、施工现场各级领导人员的明确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要将安全工作纳入到生产管理工作之中,做好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各有关职能机构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生产工人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操。
2、施工现场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每年、每月都要制定达标计划,进度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3、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指导现场施工的法规。所有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以安全第一作为指导思想,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方法、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特种作业、生产环境、季节影响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的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开工前编制,审批手续齐全,有技术负责人签名,有技术部门盖章,并应有较充分的时间作准备,保证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更改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作相应更改、补充、完善,并做好审批手续。
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考虑全面、具体,把多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针对性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
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订出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
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主要是指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等,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此外,还应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进行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2)、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3)、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要对其及时补充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