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警示旗和警示灯,并作好详细记录。在施工现场的周围配备、架设安全标志牌,并布设符合防火、防爆、防台、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标志牌、现场的生产、生活及办公房、仓库、材料堆放、停车场、生产车间均必须按批准的总平面图进行布置。
2、现场的道路应平整、坚实,保持畅通。道路两侧遇有河沟、排水沟、深坑等情况时,应有防止行人、车辆等跌落的安全设施,危险地点悬挂符合安全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应设红灯示警或设置围栏,施工现场应张贴大副安全宣传标语。
3、现场的生产区、生活区均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移动,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承包人的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近旁堆放。
5、现场的临时用电,要严格按照《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6、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应符合相关规定。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并设门加锁,有专人负责。在近旁还应悬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
7、现场的配电箱要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堆放杂物并加门锁由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防止雨季时地基沉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