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熟悉有关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水文地质资料,了解有关施工的重点与难点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编写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职责明确,具体工作落实到人,使安全生产“纵向到边,横向到底”,把安全生产的原则落实到实处。
3、审核施工用水用电、管线排迁等方案及各项施工安全操作方案。
4、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临近建筑物、地下管线,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管线交底,并采取专项保护措施。
5、施工单位应用信息化指导施工,对地铁沿线的建筑物以及将穿越并需保护的地下管线布置沉降监测点,进行监控。
6、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入新的岗位和新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7、督促施工单位在盾构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分阶段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需签字表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落实。
8、需求施工单位对垂直运输、起重吊装、电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