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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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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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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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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1、安全质量标准化
安全质量标准化,其内涵是施工企业各个岗位、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生产经营活动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公司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具体体现为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施工现场场容标准
1、现场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壮观,高度不得低于2.5米,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施工现场大门标准化依据本企业的VIS设置。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坚固、严密,高度不得低于2.2米。围墙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严禁在墙面上乱涂、乱画、乱张贴。施工现场围挡标准化依据本企业的VIS设置。
3、施工现场清洁、整齐,道路硬化有排水措施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4、施工现场大门内应设“五牌一图”(施工总平面图、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管理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录牌、防火须知牌)。施工现场的各种标识牌字体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保持整洁完好。依据本企业的VIS进行设置。
5、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牌,明确责任人。
6、施工现场应设置责任区标志牌,明确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7、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根据实际条件进行绿化。
二、基础施工的安全防护标准
1、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2、基坑深度超过1.5米应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
3、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4、脚手架标准化依据《钢管扣件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5、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6、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经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由企业安全部门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