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
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
并限期整改;
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