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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及地下室工程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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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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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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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及地下室工程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5.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岗位责任制。
(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
(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
(4)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
(5)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6)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 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7)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8)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
(9)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10)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 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11)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
5.2 对于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单独编制安全实施方案,报监理审核。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 m(含5 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 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 m (含5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 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 m以上的边坡施工;人工挖(扩)孔桩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