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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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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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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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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
(一) 绿化面积4000平方米(含4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二) 项目已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或委托、议标等;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和浙江省园林绿化行业的技术规范;绿化施工符合浙江省绿化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国家投资的项目要有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三) 项目经综合验收合格、正常养护一年以上,已经移交给建设单位;投入使用,无明显质量缺陷。
(四) 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安全文明标准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园林绿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