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3.4.2、班前检查制度:专业责任工程师和区域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班组,专业分包方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4.3、外爬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度: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3.4.4、周一安全活动制:项目经理部每周一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条弦。
3.4.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各项记录。
3.4.6、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3.4.7、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与事故报告制度。
3.4.8、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3.4.9、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