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单位: 1、依法提供保证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等);2、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支付计划。
三、施工企业须提供下列资料:1、填写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报监书;2、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副本原件;3、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4、项目经理、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和上岗证原件;5、工程项目应急处理预案;6、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7、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龙门吊、井架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设备)的型号、数量; 8、有关凭证(规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意外伤害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