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2
第一条 目的 2
第二条 编制依据 2
第三条 适用范围 2
第四条 工作原则 2
第二章 应急组织体系 3
第五条 成立防洪渡汛领导小组 3
第六条 成立防汛指挥办公室 4
第七条 成立物资供应组 5
第八条 成立运行维护组 5
第九条 成立设备抢修组 6
第十条 成立医疗救护组 6
第十一条 成立保险理赔组 6
第三章 应急程序 7
第十二条 启动和响应 7
第十三条 信息报告 7
第十四条 事故现场保护 8
第十五条 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8
第十六条 应急响应预案的终止 11
第四章 事故后期处置 11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 11
第十八条 保险理赔 11
第五章 应急保障 11
第十九条 技术保障 11
第二十条 装备保障 12
第二十一条 人员保障 13
第二十二条 通讯保障 14
第二十三条 财力保障 14
第六章 宣传、培训和演习 15
第二十四条 宣传 15
第二十五条 演习 15
第二十六条 预案管理 16
第七章 附则 16
第二十七条 解释 16
第二十八条 说明 16
附件: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