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工程师:洛红星
监理单位法人安全职责:
依据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实施与项目法人签定的监理合同,全面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依法对实施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按照企业资质和承担监理工程的等级,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从事专职安全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工程安全监理实行总监安全责任制,项目总监是项目工程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
在组织编制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经项目法人批准后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中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
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高危险作业的安全行为措施。
组织协调解决施工单位间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
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监督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
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向总监报告安全工作。
协调和联络各相关方做好现场安全管理。
参与施工单位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记和各项检查记录。
三、安全监理工作指导思想与安全监理目标
认真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人为本,全员预防,明确安全责任,安全检查防范工作切实落实到施工现场。
工程安全目标: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不发生安全事故,伤亡人数为零。
四、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