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升降脚手架体系
1.附着升降脚手架布置原则:根据建设部《JGJ59-99》和上海市《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布置原则如下:
1.2.附着升降脚手架机位平面布置一号楼为30套;二号楼为30套;三号楼为18套;四号楼为18套;五号楼为29套(详见平面图)。
1.3.两机位间距(跨度)≤6.8m,架体总高度为21.3m。
1.4.架体高度不大于4.5倍建筑层高,架体每步步高1.8m,悬臂高度不大于4.5m。
1.5.架体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跨度不大于5m。最大悬挑长度不超过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