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工程主楼地下三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45.75m,总建筑面积为11120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680㎡,地下建筑面积29521㎡,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本工程地下三层地上十一层,地理位置较为特殊,结合本工程的建筑高度和结构外形变化情况, 考虑到施工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在选择方案时,充分考虑了以下几点:
1、架体的结构设计,力求做到结构要安全可靠,造价经济合理。
2、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使用期限内,能够充分满足预期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3、选用材料时,力求做到常见通用、可周转利用,便于保养维修。
4、结构选型时,力求做到受力明确,构造措施到位,升降搭拆方便,便于检查验收;
5、综合以上几点外,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符合北京市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有关标准。
结合本工程结构形式、实际施工特点及其它各方面因素,地上结构采用悬挑式钢管脚手架。考虑到本工程的实际高度,悬挑架分两次进行悬挑,第一次为从2层地面开始进行一次悬挑一直到7层地面(即从5.100米至28.080米),搭设总高度为22.98米,其中北侧6-8轴间大堂位置由于首层及二层为大堂,此处首层没有顶板,首层及二层的外侧脚手架采用落地架,三层以上开始为悬挑架,悬挑从三层地面开始,搭设过程中与两侧的脚手架进行连接;本工程悬挑架第二次悬挑为从7地面开始一直到顶(即从28.080米至52.610米), 搭设总高度为24.53米,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最高点要超过建筑物最高点1.5米以上。